新利体育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(试行)
发布时间:2023-10-10 文章来自: 阅读次数: 8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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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(试行)
一、奖励名额
根据学校当年下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,学院按一级学科及学位类别进行指标分配。按比例不足1名的学科(学位类别),确有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,由各学科组(教指委)提出1名备选提交至学院,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。
二、奖励标准
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,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。
三、申请对象
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通过免试或统考录取为我院非定向(即入学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,无工资收入的)全日制在读研究生(注:外招生及录取类别为定向、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。)
四、成果审核和排序参考
(一)排序参考原则
申请者在达到《新利体育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》中的申请条件基础上,按照培养目标,在本学科(学位类别)指标内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。
生物与医药专业博士学位科研成果排序原则为:科技奖励、专利与标准(专利转让、授权发明专利、标准制订)、教育部认可的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(57项)、成果形成与应用、A1一区、A1二区、软件著作权。
(1)科技奖励限国家(省)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,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自然科学奖、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国家级、省部级奖励,其中国家级仅限一等奖前五完成人、二等奖前三完成人,省级仅限一等奖前三完成人、二等奖前二完成人。
(2)专利转让、授权发明专利、标准制订、成果形成与应用、软件著作权、等仅限学生为第一发明人(完成人);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(完成人),学生为第二发明人(完成人)。
(3)比赛获奖限教育部认可的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(57项国家级奖励),其中仅限特等奖前三完成人、一等奖(金奖)前两完成人、二等奖(银奖)第一完成人。
(4)论文参考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(大类)中该期刊在相关学科内的排名情况进行排序;生物与医药相关期刊(包括生物学、医学、药学和食品科学等)在同等情况下优先。
(5)根据期刊在学科排名等,仍然无法确定排序时,计算影响因子。在期刊质量(中科院分区,仅叠加二区以上第一作者论文,累计不超过3篇,第一篇按所得影响因子得分100%计算,第二篇按所得影响因子得分80%计算,第三篇按所得影响因子得分60%计算)相同情况下,实行文章打分制排序,文章分数为:独立一作:影响因子×100%;共同第一作者:共一排一:影响因子×80%、共一排二:影响因子×60%、共一排三:影响因子×40%,共一排四:影响因子×20%。
(二)成果认定
1、所有成果仅限于第一单位为暨南大学,除特别说明外,第一作者为申请者本人的科研成果(含导师第一,申请人第二)
2、研究论文须申请者为第一作者(含共同第一作者),暨南大学为论文第一单位,不含综述文章,以暨南大学图书馆提供的大类分区、SCI收录证明为参考依据,以见刊或online为准。
3、成果被生物与医药相关领域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采纳,须出具应用情况证明(含对成果的评议,包括成果的真实性、创新性、产业化应用等内容的描述,须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及企业盖章。);以学位论文为主体的研究成果形成相应技术、方法、产品或原理样机及以上,通过第三方验证,高新技术企业须出具验证报告。
五、此评定细则,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未尽事宜由生物与医药教指委讨论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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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0月9日